前言:合伙企业是做生意的一种过渡形式,合伙企业是一种非法人组织形式,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没有独立财产,合伙企业终承担风险是落在各合
合伙企业是做生意的一种过渡形式,合伙企业是一种非法人组织形式,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没有独立财产,合伙企业终承担风险是落在各合伙人头上。它比个体工商户稍微优越的地方在于个体工商户基本是个人,而合伙企业好歹有一个团队。人多力量大嘛。
因为合伙企业是出于过渡阶段,因此监管力度上,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公司。同时,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性组织,非常讲究人跟人之间沟通写作,体现在法律规定上表现为合伙企业法中合伙协议本身约定的效力往往能打破《合伙企业法》法律一般要求的规定。